关于申报2019年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预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机构、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现决定进行2019年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预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机构、单位名录的申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为申报材料受理日;申报受理地点: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同预算部,咨询电话:82120352。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需要提交申报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暂不递交,在审核过程中备查。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第一分册:基本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公司房产证书或者房屋租赁协议; (4)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 (5)企业、个人获奖证书; (6)发表论文、专著及企业文化建设等相关材料 (7)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分册:相关业绩 (1)业绩。每个业绩均应为有效业绩,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评价意见表等; (2)国有投资项目回访记录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每一分册均应首先编制目录和页码,业绩按时间顺序排序。申报材料只能一次递交,递交以后不得修改。 四、业绩认定 本次申报的有效业绩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承接的符合资格要求并经过当地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业务,业绩的时间、标段数量和金额以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等所载为准。 五、名录录取 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预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跟踪审计等机构,名录评审领导小组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成。采用综合考评的方法,从申报的机构或单位中择优选择进入《名录》。 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