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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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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9-2021年报审计、2020-2022中报及季报审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4/3  阅读次数:2052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19-2021年报审计、2020-2022中报及季报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9-2021年报审计、2020-2022中报及季报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VCCGDLGK-2020027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2019-2021年报审计、2020-2022中报及季报审计项目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如成交供应商在审计服务期间,违反了保密义务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招标人可直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3月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0年1月-2020年3月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投标,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承诺以总公司名义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提供授权书原件及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省财政厅核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4月3

    招标文件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上下载上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568250225@qq.com,联系电话:0514-87880356、18652540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和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424 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424 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3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云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424 9:00

    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1913会议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云      电话:0514-87880356、18652540359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政编码:22500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户缴纳至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账户,账号08080120510000112,开户行:南京银行邗江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本票或者汇票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开标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未缴纳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凭本票或汇票至扬州维扬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处进账,凭进账单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2.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

    十一、本项目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的投标(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视为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相关事项可由负责人代替。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

【招标文件】2019-2021年报及年报审计、2020-2022中报及季报审计项目4.2(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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